2024年5月19日是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。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规定:“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,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,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、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。
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扶残助残已然成为当今社会的时代新风,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。每年“全国助残日”,都会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走进校园,向学生们捐款捐物,送上最美好的祝愿。“你笑起来真好看,像春天的花一样……”春天的歌儿唱起来,荡漾在校园的每个角落,也激荡着同学们的心田。
面对“助残”,作为特殊儿童的我们有话要说。
我们一样,也不一样。虽然上天蒙上了我的双眼,想眺望又看不到前方,但我们和你一样心中五彩斑斓,也有诗和远方;虽然我的世界一片静寂,想呐喊却发不出声响,但我们和你一样内心舞动着旋律,那里也有鸟语花香;虽然我口不能言,安静而孤独,但被称为“星星”的我仍快乐地在夜空中闪烁;虽然我手不能提,腿不能跑,但并不妨碍我心怀感恩,赠你玫瑰手留余香。我们不一样,但我们也一样,一样地爱生活,一样地有梦想,一样地内心火热,一样地渴望理解和赞赏,一样地在人生舞台上全力以赴,追逐梦想。
我们感恩,用爱传递爱。学校在发展,社会在进步。无论是学习环境、生活环境,还是政策保障、助残氛围,都实现了跨越式的进步。面对文明的社会,享受着社会发展的累累硕果,我们知恩于心,感恩于行。忘不了挑灯夜战的老师,忘不了团结友爱的同学,忘不了父母期待的眼神,更忘不了给我们各种帮助的爱心人士……我们心怀感恩,积极传递爱,弘扬爱,爱父母,爱老师,爱同学,爱社会,爱自然,向阳而生,向美而行。
我们沐光而行,用奋斗丰盈生命。享受着和谐社会带来的温馨与阳光,我们自强不息,沐光而行,努力让生命绽放光彩。在学校“适宜融合”办学目标和生命教育理念的滋养下,我们享受着“个别化”教育课程,怀揣“大国工匠”的精神与梦想,回味着康复成功回归普通幼儿园的快乐,分享着手捧高考录取通知书时的欣喜与骄傲。这时的我们,感觉生命是完整的,内心是丰盈幸福的。我们相信:爱,能创造奇迹!我们坚信:奋斗的青春最美丽!(市特教中心刘玉霞)